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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合杭高铁在施工时主动保护新发现的清朝墓志铭

2016-11-16 00:00:00

       2016年11月7日15点10分左右,中铁二十一局项目标段二分部施工时在商合杭高铁亳州特大桥499号墩处挖到一块石板,经现场初步辨认(碑文)该石板为清乾隆年间的一块墓志铭(见下图),项目现场负责人刘永清副经理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并组织工人保护现场。此时,几位过路村民见挖到文物,便声称该墓志铭为他们所有并要求搬走。刘经理向村民解释出土文物应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不应据为己有。村民见索要无望,便纠集当地十几个村民,要强行搬走文物,刘经理果断指挥现场人员制止了村民的违法行为,并拨打110报警,警察赶到现场了解了有关情况后,对该单位保护文物的行为表示赞赏,并对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

       随后刘经理主动协助警察同志排查现场,经排查确定现场只有一块墓志铭,再无其他发现。警察将墓志铭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调查,刘经理再次确认现场无异常情况后恢复施工。并第一时间形成将此事书面报告给商合杭高铁建设单位京福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京福铁路公司又即时联系我所通报了相关情况,并询问我所后续处理措施。接此通报后,鉴于该文物点非我所前期调查发现的文物点,为进一步了解现场相关情况,我们联系亳州市文物部门去现场勘查,经过亳州市文物部门的现场勘察,确定该墓志所记载内容确属清乾隆年间,并进行了妥善处理。墓志铭发现现场未发现其它文物遗存。

       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施工单位在发现文物时能够依法积极保护文物的行为值得褒扬,感谢建设单位京福客运专线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积极配合。本着“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基本建设”的原则,我所将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高速铁路、公路、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切实做好文物遗产保护事业,为文化强省建设作出应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