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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福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对商合杭铁路施工期间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表扬

2016-12-05 00:00:00

       为配合商合杭高速铁路安徽省境内的建设工程,对该区域内古文化遗存的合理保护利用,根据省局皖文物保函〔2014〕266号文件要求,自2014年8月20日始,我所组织专业人员对商合杭高速铁路安徽省境内沿线进行了前期考古踏查,历时1个月时间,共发现古文化遗存61处,分别位于:亳州市、阜阳市、淮南市、合肥市、芜湖市及宣城市。

       我所于2015年9月份启动文物考古勘探及发掘保护工作,经过对商合杭高速铁路安徽段沿线的田野勘探和考古发掘,对沿线古墓葬及古遗址的内涵有了全面了解和明确认识,为文物保护管理与研究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这是一次重大的考古项目,从工作伊始,我们便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包括对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地方铁办、铁路施工单位及当地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方针贯穿始终。我所在严格执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情况下展开了考古勘探与考古发掘,收集文物标本、年代测试成分、标本鉴定,文物绘图、器物摄影和现场小结等工作,在考古勘探和发掘过程中及时对出土文物进行了必要的物理或化学保护处理,使出土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

       在文物保护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高度关注文物保护工作进度,积极为文物考古勘探与发掘工作提供和创造良好条件,针对文物保护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对项目沿线文物保护涉及到的重难点问题多次到现场予以协调和解决。亳州市文物管理处、阜阳市文物局、颖上县文物管理所、淮南市文物局、寿县文物局、长丰县文物管理所、巢湖市文物管理所及广德县文物管理所等沿线的文物管理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有效保障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近期,京福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京福协调〔2016〕609号文件对商合杭铁路各参建单位就文物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通报,并对我所进行了通报表扬(详见附件)。

       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将在全力推进铁路建设事业的同时,科学有效的保护好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地下文物埋藏。我们将本着“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基本建设”的原则,有效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能够得到协调促进和发展,更加融洽地配合文物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促进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共同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