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973年
1958年
4月 省文化局抽调省博物馆部分文物考古工作人员,组建成安徽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由省文化局社会文化处副处长葛伯和兼任队长。
10月 省文物工作队编辑的《文物工作手册》第一册,由省文化局内部出版发行。
10-12月 阜阳、蚌埠、六安及芜湖等专区分別举办文物考古人员培训班。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派专业人员先后分赴各地担任培训工作。
11月 我队在寿县邱家花园发现铜牛一件。铜牛造型生动,制作工艺精美。牛腹铸铭“大腐之器”。
1959年
2月-4月 我队派专业人员配合有关部门赴全省各地调查古建筑,搜集资料,编成《安徽古代建筑史初稿》,交建筑工程部建筑科学研究院,作为全国古建史汇编素材。
3月-4月 为配合基本建设,在屯溪飞机场附近,由殷涤非主持发掘两座西周土墩墓。葬式特点是无墓穴。出土青铜器、原始瓷器等共四百余件。这批青铜器既有中原地区西周文化因素,更主要的是反映了皖南地区土著文化特征。
5月 由殷涤非主持,配合寿县安丰塘越水坝建设,发掘汉代闸坝工程遗址一座,出土大批铁、铜工具和陶器。其中铁器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如“都水官”铁锤、铁锄、铁斧等。还出土有“半两”、“五铢”、“货泉”等货币。这座闸坝工程,是用草土混合的鼓草法筑成,是一座蓄泄兼顾,以蓄为主的水利工程。为东汉时期维修安丰塘的史料找到了例证。
9月 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在舒城县凤凰嘴发现春秋墓葬一座,出土铜、陶器20余件,其中青铜铉鼎与牺鼎颇具地方特色,可能为群舒之器。
9月 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获安徽省“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60年
1月 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编写的《在生产建设中和废品收购中要保护古代铜器》和《文物工作手册》第二册两书,由省文化局内部出版发行。
4月 我队派专业人员参加长江流域考古队在湖北举办的考古人员训练班学习。
10月 省文化局党组任命李新国为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队长。
1961年
3月4日 国务院公布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队提供了现场调查资料。
7月3日 省人民委员会公布第二批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2处。我队提供了现场调查资料。
1963年
6月4日--8月10曰 省文化局举办全省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训练班,我队派专业人员讲课。
6月 我队专业人员参加汇编的《文物、博物馆工作学习资料》一书,由省文化局內部出版发行。作为全省文博干部的业务学习资料。
1964年
2月 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与省博物馆合署办公。业务活动分开,经费分别核算。文物工作队办公地点移至省博物馆大院。
10月10日--12月12曰 文化部所属古代建筑修整所工程师祁英涛会同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徽州地区博物馆、歙县文化馆等单位有关人员,对皖南新安江提高蓄水位后计划淹没区的50座古代建筑(属歙县、休宁、绩溪)进行复查、鉴定,并提出书面建议报省文化局。
1965年
1月-3月 由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和省博物馆共同派人对屯溪飞机场土墩墓进行第二次发掘,清理三、四号墓,出土文物一批。
1969年
2月下旬 我队吴兴汉、张道宏等清理了嘉山东郊明李贞夫妇墓一座。李贞系明开国皇帝朱元璋之姐丈。墓内出土遗物有金器、玉器、墓志等34件。金器系李贞妻孝亲公主的陪葬品,有二龙戏珠金簪、金凤簪、金瓜簪等;还有玉童、玉凤、玉鹦鹉等。这批金玉器制作精美,造型生动,为研究明初金玉装饰品制作工艺增添了一批实物资料。出土墓志一盒,志盖篆书“有明陇西恭献王墓”八字。铭文478字,文为其子李文忠撰,李善长书。这批资料可以印证、校勘、增补文献记载。
1972年
5-7月,李国梁等对屯溪土墩墓进行第三次发掘,此次发掘五、六、七号墓共三座。
1973年
4月--8月 为配合基本建设,由方笃生、吴兴汉主持清理发掘合肥东郊大兴集的北宋包拯家族墓12座。出土包拯夫妇及其子孙墓志7块,铜器、瓷器、银器等70余件,为研究包拯生平及其家族世系等方面提供了一批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